各有关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6〕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今年的五年制师范“专转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各有关院校2016年五年一贯制应届师范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2016年五年制师范“专转本”计划总数为1300人(具体计划安排见附件1)。
三、报名工作
各有关院校组织学生自愿报名,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2.所学专业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的要求。
3.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无不及格课程,符合毕业条件,能正常毕业。
对申报“专转本”的学生,所在学校应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学生应认真填写《江苏省五年制师范毕业生“专转本”报名表》(见附件2、3)。
五年制师范“专转本”报名考试费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每位考生报名费10元,考试费135元(45元/门),共计145元。
请各有关院校于3月25日前将以下材料统一报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补报。
(1)报名表(每人一份,准备两张省招就中心统一采集的考生毕业照,一张贴在报名表上,一张按推荐考生名册顺序排序后上交)。
(2)考生名册纸质稿(见附件4)。
(3)DBF数据库格式(见附件5)及省招就中心统一采集的考生毕业电子照片(照片名为身份证号)以数据光盘报送。
(4)报名考试费。
四、志愿填报
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根据本人意愿按照填报要求认真慎重填写,他人不得修改。考生填报志愿时,须注意以下填报原则:
1.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考生不得填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报考学前教育专业。
2.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可以填报三所院校,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限填报一所院校。
3.艺术类提前录取专业志愿限报美术学或音乐学专业。
4.普通类录取专业志愿最多可以填报3个专业,不得在普通类录取专业志愿中填报艺术类专业。
5.文科考生限填报文科类专业,理科考生限填报理科类专业(文理兼收专业除外),不得跨类填报。
6.如未在服从专业调剂或院校调剂栏选择“是”或“否”的,按不服从调剂处理。
填报志愿不符合上述要求者,按未填志愿处理。
五、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
(1)小学教育(语文、综合方向)、英语、美术学、音乐学等文科专业的考试科目包括大学语文、大学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三门。
(2)小学教育(数学、综合方向)理科专业的考试科目包括高等数学、大学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三门。
(3)学前教育专业的考试科目包括大学语文、大学英语、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3门。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3门总分450分。大学语文、高等数学的指定教材为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省编高等学校小学教育专业教材。大学英语的考试要求为大学英语等级考试二至三级水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主要考查学生专科毕业必须掌握的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知识和能力。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主要考查学生专科毕业必须掌握的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基本知识和能力。
2.文化考试时间
2016年4月23日至24日,具体安排如下:
(1)4月23日8:30--10:30,大学语文、高等数学
(2)4月23日14:00--16:00,大学英语
(3)4月24日8:30--10:30,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
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
3.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统一安排在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草场门校区(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
4.准考证领取及使用
各有关院校报名负责人于2016年4月22日下午到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草场门校区老教学楼311室统一领取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出示准考证、身份证。
六、专业加试安排
报考学前教育、美术学和音乐学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2门专业加试(专业加试安排见附件6),专业加试费为60元/门,每专业合计120元。
七、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音乐学根据文化成绩按一定比例(比例在报名后公布)划定文化成绩省控线,文化成绩达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美术学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分别达省控线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加排序,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学前教育专业根据专业加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划定省控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普通类专业(不含学前教育)按照文化成绩、相应专业方向单科成绩同时划定省控线。凡第一志愿未录取者,其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和服从志愿与该专业第一志愿相比,文化投档总分分别提高5分、10分和15分。如录取时文化总分出现同分情况,文科比较语文单科成绩(英语专业比较英语单科成绩),理科比较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凡达到省控线且服从院校调剂的未被报考院校录取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至未完成招生计划高校的相关专业。如报考院校相关专业录取人数达不到开班条件(30人及以上),则将调剂至其他院校相关专业。
八、优先录取政策
在校期间参加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的“江苏省第四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并获得一等奖的考生可以由报考院校决定是否照顾录取。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印章后在报名时一并提交。
九、学费标准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规定,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68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标准为5200元/年。
十、相关日程安排
1.阅卷、核分、登分:2016年4月下旬至5月初。
2.成绩公布:2016年5月12日。成绩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向各有关院校公布,请考生到所在学校查询考分。
3.查分:2016年5月13日。凡对分数有疑问的考生,由所在学校汇总后统一到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查分,过期不候。
4.分数线公布:2016年5月底。考生可在报考院校网站上查询。
请有关院校将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准备报考的每一位学生,并于考试前向考生宣传有关考试纪律。
限于条件,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的后勤接待能力不能满足所有院校的需求,建议各院校尽快与旅行社、饭店联系,提前落实考生的住宿、餐饮和交通等事宜。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5-83758148,E-mail:jsdesfzsb@126.com。
附件:1.江苏省五年制师范毕业生“专转本”计划表
2.江苏省五年制师范毕业生“专转本”报名表(学前教育专业填报)
3.江苏省五年制师范毕业生“专转本”报名表(其他专业填报)
4.江苏省五年制师范毕业生“专转本”考生名册
5.江苏省五年制师范毕业生“专转本”报名DBF数据库结构
6.江苏省五年制师范毕业生“专转本”专业加试安排表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南京晓庄学院 南通大学
招生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