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14年度本科招生预留计划的使用说明

   发布时间:2014-07-08   浏览次数:11859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本科高校可以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使用预留计划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现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本年度预留计划用于解决艺术类提前录取批次及本科第二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的各地上线生源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