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录取章程

   发布时间:2014-06-17   浏览次数:13161

1131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本科】

院校性质:省属普通本科学校

办学性质:公办

录取规则:

1.对普通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要求不分科目,总体上对选测科目和必测科目的要求是:必须符合选测B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2.对进档考生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中专业填报情况,志愿优先后,按语、数、外三门总分排序划定各专业分数线,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同分者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选测等级顺序依次为2A1A1B2B+2BBC)。

3.专业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5分(线上人数不满时英语单科分数可顺延)、口试成绩良好以上,同等条件下英语单科成绩分高者优先;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及格线,同等条件下数学单科成绩分高者优先;汉语言文学专业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及格线,同等条件下语文单科成绩分高者优先;学前专业考生,同等条件下,有艺术特长者优先。

    4.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音乐学专业加试成绩须达省划定最低专业分数线,在文化成绩进档的前提下按照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