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普通高校录取各类新生386455人

   发布时间:2013-08-26   浏览次数:7942

 

高考录取率达85.8%,再创历史新高

 

今年我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824日全部顺利结束。全国共有1471所高校在我省共录取各类新生386455人。高考录取率达85.8%,比2012年提高1.1个百分点,再创历史新高。整个录取工作安全有序、平稳顺利,圆满实现了公平招生、阳光招生、廉洁招生、安全招生的目标。

一、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全省共有450625人报名参加高考,较2012年报考人数减少了2.43万人,减幅约为5.1%。按录取层次分,本科录取218210人,占56.5%;专科录取168245人,占43.5%。按录取类型分,统招录取339364人,占87.8%;注册入学录取27196人,占7.0%;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18060人,占4.7%;保送生、体育单招等各种特殊类型招生录取1835人,占0.5%。总体上看,今年我省文理生源比、计划比更加匹配,考生志愿填报率很高,填报志愿也更加理性,各批次平行志愿一次性投档满足率比往年有显著提升。

今年是我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的第三年,全省参加注册入学试点院校扩大到52所,其中民办23所、公办29所。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录取各类考生27196人,顺利完成了录取任务。

今年我省首次实施“异地高考”政策,共有347名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约占全省参加高考报名人数的0.08%。其中文科类143人,理科类178人,艺术类17人,体育类 9人。据统计,共有263人被各类高校录取,录取率达75.8%其中,本科院校录取103人,专科统招批次录取131人,高职(专科)注册入学录取29人。

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主要特点

1. 招考改革稳步推进。今年招考工作重点推进和完善了以下四项改革试点:

一是首次实施“异地高考”改革政策。省政府明确从今年开始,凡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随迁子女,均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江苏普通高考和本科、专科层次录取。来苏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不仅可以“异地考”,而且可以“异地录”。今年共有347名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共有263人被各类高校录取,录取率达75.8%

二是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我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方案,今年我省继续在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等6所高校进行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全省共有1905多名考生通过这6所高校的初审,经高校测试后,确定入选考生1245人,6所高校最终录取自主选拔考生386人,生源整体素质较好,特长生、具有创新精神和潜力的考生较多,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深化发展。

三是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试点。今年,我省继续开展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试点改革,并适当扩大试点院校范围,试点院校达到了26所;同时,继续坚持“文化测试+技能考核或面试”的考试招生模式,进一步加强对各校面试和技能考核工作的指导,加大院校面试和技能考核的权重,促进院校相互间的交流与合作。今年,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原公布计划16191人,报考人数达到4.8万人,是计划数的3倍,个别学校达到9倍以上,实际录取18060名考生,圆满完成招生任务。

四是注册入学试点工作。今年,我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了注册入学试点工作。适当扩大试点院校的范围。参与注册入学试点的高校增至52所,其中民办23所,公办29所。加强院校招生章程管理和试点过程监督,严厉打击高校的招生市场化行为。积极优化录取流程,确保考生和院校之间高质量、高效率地匹配对应。扩大和深化宣传工作。将宣传、发动工作细化落实到每一个考生。今年注册入学录取考生27196人,计划完成得非常圆满。

2. 录取机制科学高效。继续在录取现场成立了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秘书宣传组、录检审核组、系统数据组、信访接待组、后勤保障组和市招办组等六个职能组,构建起一个管理科学、责任明晰、运转顺畅、组织有力的录取机构,组建了一支思想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纪律严明的录取队伍,建立了一套公平公正、健全完善、科学高效、操作性强的录取制度,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的部门联动机制。继续完善“零差错”目标管理模式,严格按录取程序和流程操作,确保所有录取工作环节实现零差错。

3. 执行政策严格规范。在招生录取工作中严格规范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向社会做出的“不在政策之外降低一分”,“不在计划之外特批一人”的公开承诺,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按照院校公布的录取章程进行录检和审核,切实维护了公平公正的录取秩序。同时,省纪委、省教育厅监察室继续选派专员进驻录取现场,参与录取工作,参与重大问题的集体研究,检查监督招生政策、招生纪律的执行情况,切实维护考生的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风清气正。

4. 优质服务贯穿始终。以“办人民满意的平安招考”为目标,将“为考生服务、为院校服务、为社会服务”作为我们录取工作的核心宗旨

一是努力做好为考生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录取政策,把好投档关、录检关、审核关,尽力维护每一个考生的利益。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稿、网上咨询、在线访谈、温馨提醒、手机短信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化向考生及家长宣传招考录政策,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及时发布招生录取信息。录取期间,每天3次更新考生录取信息,及时组织网上咨询会,回答考生咨询2.5万多条,发布温馨提醒短信150万条,提醒考生防止上当受骗,珍惜录取机会。同时,热情关心弱势群体,专门建立残疾考生数据库,关注跟踪考生的录取动向,今年共录取残疾考生254人。

二是努力做好为院校服务工作。坚持“为院校投递好每一份档案,管理好每一个计划,服务好每一个考生,并尽力解决好每一个困难”的承诺,及时向院校提供模拟投档情况,帮助院校分析生源情况,提出最佳录取方案;针对院校不同的特点,耐心细致地做好录检联络工作,并充分征求院校对联络工作的意见,为我省考生争取到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录取期间,中南大学等全国多所院校写来了感谢信。

三是努力做好服务社会的工作。录取期间邀请考生及家长参观录取现场,邀请新闻媒体记者集体采访录取现场,使整个录取过程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为方便考生家长咨询,确保信访渠道顺畅,今年,我们继续在录取现场及院行政大楼分别设置了信访接待处,并向社会公布了4部信访咨询电话,安排业务骨干并抽调各市招办主任接待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来访,考生及家长来电来访基本全是咨询类问题,没有突出的矛盾和投诉,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上访事件,来访咨询总量持续下降,是近几年来最少的一年,切实提升了我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