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普高本科招生政策解答

   发布时间:2017-06-19   浏览次数:9703

 

      1.我校今年招生计划如何安排?

      今年面向全国招生近2000名,招生涉及江苏、山东、福建、江西、四川、山西、河南、河北、湖南、重庆、陕西、安徽、云南、贵州、广西、新疆共16个省(自治区)。

     2.我校为何有两个招生代码?

      2012年底,我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普通本科学校设置评估,改制为普通本科学院。2013年首次以“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名义正式招生,招生代码1131。学生完成全部学业,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我校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

      2016年,我校在省内增设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其中音乐学、美术学两个艺术类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招生代码为1623,录取批次分别为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第2小批(声乐)和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第2小批(美术)。(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

       3.今年我校有哪几个招生批次?

    (1)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其中包括乡村教师计划文、理专业;

    (2)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第2小批,其中包括乡村教师计划定向培养的音乐学(师范)、美术学(师范),及非定向性质的音乐学(师范)、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3)本科第二批次,其中包括2017年我校普通类招生专业(除乡村教师计划专业)。

      4.何为“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2016年,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4号),实施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乡村学校指县级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涉农街道和村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培养层次为四年制本科,列入本科高校提前批次,定向招生,按志愿填报情况分县(市、区)择优录取。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不影响正常批次志愿填报及录取;

      符合培养院校规定条件的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报到,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选择到有空编空岗的乡村学校任教。各县(市、区)确保到乡村学校工作的定向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定向师范生在读期间,学费、住宿费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办法及标准与其他大学生相同。定向师范生应在乡村学校任教并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具体要求及细则详见我校乡村教师定向招生简章)

        5.我校对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有何要求?

     报考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普通考生选测科目BC,必测科目4C1合格;艺术类考生必测科目4C。

        6.我校省内普通类专业招生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1)对江苏省内普通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要求不分科目,总体上对选测科目和必测科目的要求是:报考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考生(含报考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普通类专业)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普通考生选测科目BC,必测科目4C1合格;艺术类考生(含报考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艺术类专业)必测科目4C;

     (2)对江苏省内普通类进档考生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中专业填报情况,志愿优先后,按语、数、外三门总分排序划定各专业分数线,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同分者(除英语、商务英语、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代码为1131的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含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普通类专业)选测等级顺序依次为2A+、1A+1A、2A、1A+1B+、1A+1B、1A1B+、1A1B、2B+、1B+1B、2B、1A+1C、1A1C、B+C、BC;

        7.哪些专业有单科成绩要求?

     (1)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5分(线上人数不满时英语单科分数可顺延)、口试成绩良好以上,同分条件下英语单科成绩分高者优先;

     (2)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及格线,同分条件下数学单科成绩分高者优先;

     (3)汉语言文学专业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及格线,同分条件下语文单科成绩分高者优先。

         8.我校今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录取办法是什么?

      (1)音乐学(师范)专业:采用江苏省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新疆自治区采用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江苏省(新疆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在文化成绩进档的前提下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2)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采用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新疆自治区采用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江苏省(新疆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即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9.我校今年招生专业有什么变化?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招生专业新增化学、教育技术学等师范类专业,同时新开设生物制药、应用统计学、酒店管理、视觉传达艺术等非师范专业。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制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4号)精神,在“提前录取本科院校”中新增“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乡村教师计划”。我校将计划在我省招收363人,其中学前教育67人、小学教育163人、历史学47人、音乐学43人,美术学43人,具体招生地域范围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10.何为物联网工程(嵌入式培养)专业?它与物联网工程专业有何不同?

       物联网工程(嵌入式培养)专业是江苏省软件服务外包类专业嵌入式人才培养项目。

     (1)培养方式不同:嵌入式培养专业主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嵌入式培养方式为特色,深度开展校企合作,学校与企业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分工承担教学任务。普通物联网工程专业则是采取学校培养为主模式,企业培养为辅; 

     (2)学费差异:嵌入式培养专业为7800元(其中向学校缴纳5800元学费,另向培养企业缴纳2000元学费),普通物联网工程专业为5800元;

毕业生主要就业于与电子、通信、软件等物联网相关的企业,也可在学校、科研机构、政府机关等部门单位从事与物联网工程技术相关的教学、研究、设计、开发、维护、管理等工作;或继续深造、攻读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学位。

      11.我校有哪些特色人才培养模式?

      我校坚持以培养基础教育特别是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本科层次师资为基本定位,以培养师德修养良好、知识基础扎实、教学能力突出、具有初步教学研究能力和较强专业发展潜力的新师资为基本目标,初步形成了“教育科研引领、职前职后融通、实践取向鲜明”的教师教育优势和特色。

      12.我校奖学金和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如何?  

      我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我校还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等,并与浦口区沿江街道设立“沿江-苏二师协同创新奖学金”,激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不断进步;为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设立了特困生基金、爱心基金及勤工助学基金,对生活困难的学生提供各类帮助。另外,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还协助特困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13.我校各项收费标准是多少?

    (1)学费:普通类文科专业5200元/生年;

       普通类理科专业5500元/生年;

       普通类工科专业5800元/生年(物联网工程(嵌入式)培养专业学费为7800元/年);

       艺术类专业6800元/生年;

       文理分科专业按其专业的文理属性收费,如小学教育(师范)为文科,则按文科专业收费标准收费。

     (2)住宿费:草场门校区1200元/生年,浦口校区1500元/生年,小行校区1200元/生年。

      14.我校新生进校后是否能转专业?

      新生入校一年后可以申请转专业。新生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转专业考试,按规定办理转专业手续。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在校期间一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已取得学籍并注册入学;第一学期的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且无不及格课程。文理专业可互转,非师范和师范类专业可以互转。各专业转出和转入比例为10%。更多内容详见我校教务处网站《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15.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是否能获得教师资格证吗?

     在教育厅印发的《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除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外,2015年起,新入学的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不再认定教师资格,同社会考生一样,必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我校为传统师范类院校,在多年的教学研究中,已建立一套成熟的师范生培养体系,我校师范生经过系统、规范、专业的培养,相比于社会考生,无论是在教师资格考试,还是在各教育局组织的编制考试,都要更具有竞争力;非师范生参加国考后也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