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普高本科招生政策解答

   发布时间:2015-05-08   浏览次数:8992

 

1.学校今年招生计划如何安排?

今年面向全国招生1800余名,招生涉及江苏、山东、福建、江西、四川、河南、河北、湖南、安徽、云南、贵州、广西、新疆共13个省(自治区)

2.学校为何有两个招生代码?两类学生如何培养?

2012年底,我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普通本科学校设置评估,改制为普通本科学院。2013年首次以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名义正式招生,招生代码1131。学生完成全部学业,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我校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

我校与南京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本科专业,招生代1121。我校为办学主体,负责新生的录取工作,承担日常教学、学生管理任务。学生完成全部学业,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南京师范大学毕业文凭(注明与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

3.学校对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有何要求?

报考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普通考生选测科目BC,必测科目4C1合格;艺术类考生必测科4C

报考与南京师范大学联合培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普通考生选测科目BB,必测科目4C1合格;艺术类考生必测科目4C

4.学校今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录取办法是什么?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首先音乐学、美术类专业加试成绩须达省划定最低专业分数线。音乐学专业在文化成绩进档的前提下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音乐学专业,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美术类专业按文化和专业成绩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分(参加南京师范大学专业加试)都合格的前提下,按文化和专业成绩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5.学校今年的招生专业有何变化?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招生专业由去年的13个增加为今年的19个,新增思想政治教育、物理学、地理科学等师范类专业。

6.学校有哪些特色人才培养模式?

我校坚持以培养基础教育特别是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本科层次师资为基本定位,以培养师德修养良好、知识基础扎实、教学能力突出、具有初步教学研究能力和较强专业发展潜力的新师资为基本目标,初步形成了“教育科研引领、职前职后融通、实践取向鲜明”的教师教育优势和特色。

7.学校奖学金和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如何?

我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我校还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等,并与浦口区沿江街道设立“沿江-苏二师协同创新奖学金”,激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不断进步;为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设立了特困生基金、爱心基金及勤工助学基金,对生活困难的学生提供各类帮助。另外,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还协助特困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8.学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如何?

我校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被评为江苏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历届毕业生以优良的素质、厚实的专业功底受到社会的欢迎,许多毕业生已成为教育战线的业务骨干和各级领导干部